广西高等法院旧址百年回首

位于朝阳路与民族大道交汇处的南宁建制博物馆地处闹市,门前熙来攘往,其西洋风格的建筑常引得路人侧目。这幢三层楼房曾是民国广西高等法院的主办公楼,也是解放之初南宁市政府的所在,自1919年落成至今已满百岁了。百年前的高等法院是一个高墙大院的建筑群,现在南宁建制博物馆正前方的民族大道路面位置曾经耸立着法院巍峨的大门……

▲南宁建制博物馆的三层楼房落成之初是广西高等法院的主办公楼,其前侧的民族大道路面位置曾耸立着法院的高墙和大门。


民初:从府衙到法院的转身

广西高等法院前身是清宣统二年(1910年)创设的广西高等审判厅,厅治桂林左营街(后改名榕荫路)左营参将署旧址。民初被广西军政府接收重组,《广西临时约法》赋予其“独立不羁”的司法权。民国元年(1912年)广西省会由桂林迁至南宁,高等审判厅留驻桂林。次年,广西当局按照北洋政府关于审判机构设置及审判案件实行四级三审制的规定,将全省的审判机构分为三级:高等审判厅及其分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因高等审判厅尚留桂林,而在南宁增设了广西高等审判厅南宁分厅,厅治府前街南宁府署旧址。另有广西高等检察厅于1913年12月在桂林组建。

民国八年(1919年)9月,广西高等审判厅和高等检察厅由桂林迁至南宁,于府前街厅署办公。当局将旧有辕门、仪门、大堂、射亭、清风亭等建筑拆除,由当时南宁实力最强的营造厂合兴建筑公司承建新厅署。厅署为坐西北向东南的高墙大院,大门是开在一面山形墙上的拱门,门洞很高,拱边呈波浪形。厚重的墙体由两侧向中间内收和升高,立面和顶端皆呈阶梯状,在墙面浮雕线条的装饰下富有节奏美感。大门整体呈山字型,概有“执法如山”的寓意。

▲1935年南宁街头的防空标语。背景是民权路高等法院大门,透过拱形门洞隐约可见其内主办公楼的立柱和三角形山花。(《广西一览》,1935年)

入得大门,院内两侧各有一列附属建筑,像两队仪仗,烘托着正前方尽头的三层主办公楼。主楼建筑为钢筋混凝土与砖木混合结构,平面呈长方形,面阔24米、进深18.64米、通高15.2米、占地面积488平方米,建筑面积1342平方米。小青瓦四坡水屋顶,西欧古典式立面;门厅两侧立罗马塔司干式壁柱、倚柱各2根,径粗61厘米,直通二楼阳台,与三楼面处的山花相接,构成一个整体。底层正中为大厅,宽8.2米,净高5.3米,两侧为办公室,地面铺红阶砖;二、三层楼面为钢筋混凝土梁上铺木地板。室内楼梯及天棚均为木制,施工精细。

▲广西高等法院。三层主办公楼由合兴公司承建,该公司由广东台山籍建筑商甄仁溥创办,从民初至解放初承建了南宁众多的公共建筑和私人住宅,其中包括河堤路省政府合署办公楼、共和路省立博物馆、南宁汽车站站房、金山酒家等。(《广西一览》,1935年)

民国十五年(1926年)8月,广西省政府根据武汉国民政府司法部的规定,决定裁撤各级检察机关,改高等审判厅为高等法院、高等检察厅为高等法院检察处,设院长、首席检察官、民庭刑庭庭长各一人。民国廿一年(1932年)为造就本省司法人才,广西当局仿效南京的中央法官训练所模式,于8月3日正式开办广西法官训练所,所址附设于高等法院内,所长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民国廿五年(1936年)“两广事变”后,由于抗日军兴,军费开支浩繁,其他经费相应缩减;加之南京政府要求由中央统一办理法官训练事宜,不得省自为政,以及省会搬迁等缘故,广西法官训练所在第三期学员毕业后,宣告结束。

▲广西高等法院民庭办公厅。(《广西一览》,1935年)
▲广西高等法院刑庭办公厅。(《广西一览》,1935年)
▲广西高等法院检察处办公厅。(《广西一览》,1935年)

高等法院的大门开向府前街(旧时因在南宁府署前得名),这条街道在民国廿年(1931年)11月与水闸门街、棉花村合并改筑为民权路,全长499.87米、宽18.29米,初为花沙路面,后改三合土加沥青路面。民权路虽不长,但在狭小拥挤的老城区内已算得上是一条主干道。筑成之初,广西的“三权”机关——省党部(原省议会)、省高等法院和省政府俱在这条路上,一时可谓风光无两。


抗战:沦陷屈辱的见证

民国廿五年(1936年)高等法院及检察处随省会迁回桂林榕荫路旧址,南宁院址改为广西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民国廿八年(1939年)11月,日军为切断桂越国际交通线,迫使中国政府投降,派第五师团、台湾混成旅团及海军陆战队共3万余人于15、16两日在钦州湾多处登陆,占领防城、钦县后向北挺进,兵分三路直扑南宁:

第一路在占领防、钦间的黄屋屯后长驱直入,于18日抵达大寺,直逼大塘,从南面进攻南宁;第二路由防城出动,于19日晨在贵台圩附近反复冲锋后突破中国军队阵地,进抵唐报,从西南面威胁南宁;第三路从钦县出发,沿邕钦公路向小董进犯,于18日攻占小董,从东南面窥视南宁。

中国守军分别在邕江南岸的良庆、亭子和蒲庙与三路日军展开激烈战斗,至23日南岸阵地全部失守。24日上午,日军集中炮兵掩护渡江,又集中海军航空兵对北岸中国守军进行连续轰炸。在北岸守军阵地遭到严重破坏、人员发生很大伤亡,而后续部队尚未到达的情况下,日军抓住机会再次发起强渡,于10时左右到达北岸,率先攻入城内的新田宽一郎分队在广西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外墙上写下“十一月二十四日十时二十分三木部队新田队占……”。后续过江的日军相继投入攻击,下午镇宁炮台阵地失守,中国军队腹背受敌,处境危急,被迫撤出南宁,向高峰隘退去。

▲1939年11月24日,占领南宁的日军在广西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大门前欢呼胜利。
▲1939年11月24日,占领南宁的日军在广西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大门前欢呼胜利的大幅彩照。(《画报跃进之日本》第5卷,第4期,1940年)
▲1939年11月24日,占领南宁的日军在广西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大门前欢呼胜利的照片。(《一亿人的昭和史日本的战史5日中战争3》,1979年)
▲《一亿人的昭和史日本的战史5日中战争3》(1979年)使用日军在广西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大门前欢呼胜利的照片作为封面。
▲攻入南宁的日军先头部队在广西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外墙上写下“十一月二十四日十时二十分三木部队新田队占……”字样。(《支那事变画报》第73辑,第4页,1939年)

抗战胜利后,广西各地纷纷惩处汉奸,高等法院第一分院仅1945年9月就收到各县解来的汉奸嫌疑犯130多人,判决了23人。1949年人民解放军接近桂林时,国民党广西省政府逃迁至南宁,高等法院及检察处人员除少数外,一律随迁南宁。解放前夕,少数法院及检察人员各自奔逃,大部分人员仍留在南宁。


解放:城市建制的象征

1949年12月4日南宁解放,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政权和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扩大市政,把邕宁县县城和附近的乡村划出置南宁市,正式成立市一级行政区域,作为广西省会驻地,直属广西省领导。时任广西省委副书记兼南宁市委书记、市长的莫文骅决定市政府进驻广西高等法院旧址,经过一个月的筹备,1950年1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办公。此为南宁市建制之始,民国虽曾几番动议设市,终因条件不成熟而作罢。新政权可谓“白手起家”,时任第一副市长的刘锡三后来在《邕城创业》一文中回忆说:

“那时的南宁市政府,人少事繁,科局级干部尚不足20人,但大家都能够精诚团结,积极忘我地工作。我们平常大多是在吃饭时各端一碗饭,不分上下级在市府的大榕树下蹲着,一边吃饭,一边谈工作,然后就靠两条腿奔向基层(自行车极少),很少坐办公室,到基层不懂白话,一句一句地学,不吃老百姓的饭,不要老百姓送的东西。”

1950年3月2日,南宁市人民法院成立,最初由副市长刘锡三兼任院长,在市政府院内办公。1955年7月,法院由政府机构改为独立审判机关;次年2月3日,市中级法院迁往共和路62号市公安局原址办公。

▲解放初期的南宁市政府 。

▲1953年,时任南宁市长刘锡三与巿劳动局干部们在南宁市政府主楼(即今南宁建制博物馆)前的合影,前排左八为刘锡三,他的儿子刘庆苏坐在他的腿上。(美篇@刘庆苏“怀念我的父亲——纪念刘锡三逝世二十周年”)

解放之初,旧法院的大院和附属建筑尚保存完整。1950年,市政府在院内东前侧新建了一座礼堂,以满足开大会的需要。此前,由于场地缺乏,大会只得在酒店(第一和第二届南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分别在桂南酒店第一支店和居然酒家召开)或民生路的人民礼堂举行。1951年市政府礼堂落成后,市一级的大会有了专属会场。1950年7月的全市抗美援朝动员大会、1951年3月的市首届各界妇女代表大会、4月的第三届二次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重大会议都在此召开。

▲1950年新建的南宁市人民政府礼堂,位于市政府大院东前侧。1959年市政府迁去民生路42号,1965年因开辟朝阳路,该礼堂被拆除了。
▲1951年3月16至17日,南宁市首届各界妇女代表大会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成立南宁市民主妇女联合会。图为与会代表在市政府主楼(即今南宁建制博物馆)前合影。(《南宁百年图录》,2010年)
▲1953年7月10至13日,南宁市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图为会后举行的庆祝活动,背景为礼堂门口,其旁侧尚可见民国遗留下的旧房。(《南宁百年图录》,2010年)

1959年市政府迁往民生路42号(今新朝阳商业广场),原址由市重工业局、物资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台等单位使用。1965年因开辟朝阳路,包括礼堂在内的旧市府大院大部分被拆除了,只留下三层主办公楼和一些附属建筑。2004年,在民族大道西段延长线拉直工程中,办公楼前侧的建筑被全部拆除。2007年2月4日,办公楼旧址改作邓颖超纪念馆对社会开放。2018年在“三街两巷”旧改项目中被改设为南宁建制博物馆,并恢复至解放初期作为南宁市政府时的外观。

▲1960年左右的旧市府大门,此时大院尚未拆除。(《南宁百年图录》,2010年)
▲50年代市财政科曾于该办公楼一楼约30平方米的空间办公。(《南宁市财政志》,2000年)
▲70年代的南宁市中心航拍。因开辟朝阳路,将广西高等法院旧址大院大部分拆除了。
▲80年代拍摄的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南宁市建筑志》,1997年)
▲21世纪初的“六岔路口”航拍。此时尚未开工建设民族大道西段延长线,广西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前侧还有不少建筑。
▲2004年的民族大道西段延长线拉直工程使“六岔路口”变成“七岔路口”,广西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前侧的建筑被全部拆除了。
▲2007年广西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改作邓颖超纪念馆。建筑的外墙原本偏白色,文保部门参照邕宁电报局旧址的墙身颜色将其涂成黄色,正立面的三角形山花此时“不翼而飞”,直到改设南宁建制博物馆时才恢复原貌。
▲2018年广西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改作南宁建制博物馆。
▲广西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正对中山路(旧称南门正街)。

高等法院旧址坐落的位置,自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起就是南宁府署所在,明、清两朝曾多次修葺建筑。南明永历皇帝两次退来南宁时,都以这里为行宫。民初广西省会迁至南宁,省府机关皆由旧衙署改建,都督府(后改督军署)设于前清提督署,省长公署(后改省政府)进驻左江道署。高等审判厅(后改高等法院)迁邕最晚,几个大衙门只余南宁府署堪用。又因宣统年间广西仅在桂林、梧州开设地方审判厅,其他未设之地,司法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南宁府仍掌司狱。民国二年废府存县,府署已然闲置,改作审判厅之用适当其时。解放后又由高等法院改作市政府,为其六百余年的“府治”生涯续添一笔。

算起来,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自1919年落成至今整整一百年了,百年后回首,与它同时代的政府建筑皆已湮灭无踪,唯其屹立如初,成为南宁民国建筑的代表、城市建制的象征。

▲古邕州城图。广西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明清两朝为南宁府署所在。
▲如今的广西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已成为成为南宁民国建筑的代表、城市建制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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